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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公然挑战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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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20:0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你不同意按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要求达成和解,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将会采取另外的两套方案。一是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将对你们下黑手;二是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将坚决不履行判决,坚决不还你这三十多万。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将会找关系,用三百万元打你这边三十万元的官司!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已经动用公权力命令国家安全部门和公安局对你们实施了监控,你们想去上访是不可能的了!”( 由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代理人的一些原话还涉及到一些敏感因素和政治色彩,现已对他们的部分原话做了删减)
因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提出的所谓和解方案,缺乏诚意和公正,遭到陶月华一方的拒绝,所以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发出了上面的雷人狂语,对陶月华老人实施威胁恐吓,公然对抗最高人民法院,公然挑战最高人民法院!
难以想象当今社会居然还有这样的咄咄怪事!难以想象以上的话语竟然是一个党政机关说出来的,竟然是从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口中传达的,竟然是在法院里当着法官的面说出来的!凡是听到他们这样说的人,无不义愤填膺!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样横蛮无理、无法无天的党政机关、居然还有这样横蛮无理、缺乏道义的全国人大代表!居然还有这样的咄咄怪事!
我们作为旁人,虽然这事与我们自己无关,但看到陶月华老人现在又被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如此威胁,我们实在忍无可忍,实在看不下去了!作为有点良知的公民,我们要站出来说句公道话:陶月华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小孩要抚养,如果陶月华家任何人被下了黑手,齐齐哈尔市委和齐齐哈市委办公厅的有关领导就是罪魁祸首!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也脱不了关系!我们不会袖手旁观,我们不会放过你们的!广大群众也不会放过你们的!国家法律更不会放过你们的!…………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这个被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威胁恐吓的老人陶月华,一起来看看她十五年走过的辛酸经历……
一、陶大妈的噩梦:一起十多年未能执行的案件
陶月华曾经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一名女强人,1994年陶月华响应改革开放的号召,下海开展承包经营,生意顺风顺水、越做越大。1995年,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葵花子供应紧缺、质次价高,消费者怨声不断。后来陶月华听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葵花子供应过剩、价格低廉,为了满足春节期间消费者对优质葵花子的需求,并将云南特产推向省外市场,她千里迢迢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考察市场行情。出于对党的地方领导机关“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信任,陶月华推掉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其他合作伙伴的邀请,与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投资开办的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政通实业公司签订了以价值30多万元的云南特产酸角汁和茶叶换当地葵花籽的易货合同。1995年的30多万可是一笔巨款啊!为了履行合同,陶月华借遍亲友、抵押房产、向银行贷款、积极筹集资金组织货源,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政通实业公司供应了价值30多万元的云南特产酸角汁及茶叶。但货物发出后,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政通实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给她发回一粒葵花籽,也没有支付一分钱。等了6个多月,陶月华始终没等到货,多次的催促,政通公司总以葵花籽不干、量不够等各种借口来推辞。一天,陶月华遇到了一个来政通公司催要货款的安徽商人,该商人说,给政通公司发了60吨大米,一直没收到款。陶月华这才有所警觉,但对方每次都答复让她不要着急。转眼1年的时间过去了,银行的贷款也到期了,政通公司仍然未履行合同约定,陶月华向政通公司和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和市委领导反映无果后,向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把政通公司和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告上法庭。令陶月华没想到的是,这场官司竟然打得这么艰难曲折……
1996年,陶月华正式起诉政通公司和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上述两个单位在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后,故意刁难,故意提出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案件管辖权,案子应移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要求。由于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对案件审理管辖权的争夺,致使陶月华的诉讼维权又耽误了近两年的时间。1998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事实,查明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有案件审理管辖权,于是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事情还是没能顺利进行,在争夺管辖权的两年时间里,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为推脱责任、逃废债务,篡改了被告名称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将当时与陶月华签订合同的“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政通实业公司”改成了“齐齐哈尔市政通实业公司”,并“放掉老虎归山去,捉只假猫来顶罪”,从而导致一审、二审的判决也成了执行不了的“法律白条”。
面对这样的结果,陶月华蒙了,可事实不能被蒙蔽和扭曲,经过对证据和事实进一步的调查审核,齐齐哈尔市工商局备案的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政通实业公司的《资金证明》和《企业章程》证明: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是政通公司的“开办单位”和“有偿投资人”,公司经理是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干部职工。其他事实和证据也充分证明政通公司与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并未脱钩,因此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连带赔偿责任不容推卸。
党章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无视党章规定,违反工商法规,把“中共”两字写入公司名称,把“镰刀和锤头”的党徽标志醒目地刻在公司印章和公司招牌上,坑蒙拐骗…………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不准开办企业,1986、1987、1988、1989、1992和1993年又连续强调此规定,但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居然无视规定,于1993年6月投资开办“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政通实业公司”,并派出市委办公厅的干部职工作为企业领导成员,坑蒙拐骗…………
怀着对党的信任,陶月华决心将维权进行到底!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陶月华奔波了整整10多年,这10多年中,家庭剧变、人生惨淡,不堪回首,但她始终没有放弃。“我相信党、相信法律公平正义的力量!相信世间自有公道。”在这种纯朴却又坚定的信念支撑之下, 60岁的她终于在2007年迎来了希望的曙光。2007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再审,进一步查明证据、澄清事实,撤销了1997年的一审判决和1998年的二审判决,依法判决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官司虽然赢了,但由于被执行人的特殊主体地位,判决难以执行。早在1998年,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就把该案委托给黑龙江省当地法院执行。但从1998年二审判决生效执行开始到现在,因为被执行人的特殊主体地位,十多年来一分钱也没执行回来。这期间,陶月华由于判决得不到执行,货款要不回来,导致银行贷款和私人借款无法偿还,房子被人收走,利息越滚越高,银行天天上门催讨,女儿生病没钱医治,耽误了治疗最后去世。陶大妈从当年的女强人变成了现在两鬓苍苍,负债累累,居无定所的老人。
    赢了官司十年多来却没有拿到一分钱。案件不能执行,原因何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张维军处长对中央电视台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说:由于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他的特殊的被执行主体地位,使得我们这个执行非常的困难,这么长时间,无法执行到一分钱。  二、法律之羞辱:法官拿着法院公函进不了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大门
2009年6月、11月,正值全国清理积案的攻坚时期,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和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一行四人千里迢迢先后两次奔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执行该案。齐齐哈尔市有义务协助执行的部门和被执行人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想方设法阻碍法院的执行工作。云南省执行法官拿着法院公函进不了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大门。法官到了市委办公厅门口,出具介绍信、公函、判决书,在一楼就被拦下,不让进去。多方联系齐齐哈尔市委领导,但齐齐哈尔市委领导和市委办公厅领导避而不见。法官拨通齐齐哈尔市委领导、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领导等人的手机,请求督促解决,都被他们找理由推脱、或挂断、或不接电话。据前去执行的云南法官介绍:齐齐哈尔某市委领导告知云南法官两个情况:一是齐齐哈尔市委常委会议已经审议决定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二是齐齐哈尔市委已经于2004年就实施了公车改革,已经取消公务用车,所以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名下已经没有任何车辆,法官要查封车辆是不可能实现的。
后经云南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在黑龙江省交警总队查到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名下有5辆车,到了黑龙江省人民银行查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4个银行账户,4个银行账户都没有余额,其中1个账户,当天还进出10余万元,于是把这个账户冻结了。查封了车辆、冻结了账户,但还是没有用,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还是没有履行判决,还是没有偿还当事人一分钱,当事老百姓仍旧处于困境之中。
三、中央电视台的跟踪曝光仍未引起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警醒
    特权的机关、困苦的百姓、维权的艰辛、执行的艰难……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的重视。2009年11月,中央电视台12.4法律服务动车行行动组记者出发,和大家共同探究破解执行难的有效机制---- 第一路记者齐奇前往云南,在当事人陶月华家中,调查因判决10余年不能执行,一个普通家庭所受到的影响。第二路记者王筱磊则前往齐齐哈尔,拍摄记录云南法院的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进行强制执行,实地报道执行难,难在哪。 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的调查报告将交回有张绍刚主持的“破题执行难”论坛,对于报告提出的问题,论坛嘉宾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张璞,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宣传协调处处长王晓蕾,广东高院副院长徐春建以及演员李勤勤将共同探讨。节目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长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抗拒法院执行的案例作为全国“执行难”案例中的头号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报道,节目中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也在央视现场办公,当场驳斥了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提出的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牵强理由。众多报纸、媒体和网站也纷纷响应转载,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网民更是对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口诛笔伐。但节目播出4个多月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依旧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旧抗拒法院的执行工作,当事人依旧处于困境之中!广大网民和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四、面对全国观众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终于编出两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牵强理由
为了全面了解这起案件,中央电视台12.4法律服务动车行行动组记者王筱磊找到了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经过市委宣传部的协调,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同意让他们的代理律师迟夙生接受动车行记者的采访。而对于他们为什么不履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代理律师迟夙生给出了两点理由:
第一、云南高院再审程序有问题,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申诉期只有两年,1998年的案件到2006年云南高院才立案再审,超过了两年的申诉期,因此认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程序违反了法律规定。
广大网民认为这种牵强理由凸显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厚颜无耻,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应该是做人的最基本的诚信和良知,履行判决、欠债还钱不应讲任何条件、不应讲任何借口。陶月华老人从1998年开始就在不停申诉。因为两年的申诉期是指当事人对于法院的二审判决在两年内没有提出申诉,而本案当事人陶月华在二审判决后一直在申诉,因此所谓已经过了两年申诉期的说法不成立。
第二、由于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没有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云南高院对这起案件应该终止执行。
广大网民认为这种观点凸显了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厚颜无耻,如果这样的观点也成立的话,所有党政机关、所有政府部门是不是都可以到处行骗,然后就打着没有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的幌子而逃脱惩罚,这就可能助长某些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权意识,并带来严重的后果。“允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党政机关“没有”钱,就可以理直气壮不用还债、就可以要求法院终止执行!老百姓没有钱,是不是也可以不用还债了,也可以对老百姓终止执行呢?相反,对于债务,老百姓哪怕再穷,炸锅卖铁也要还,勒紧裤带也要还,倾家荡产也要还!在这点上,老百姓给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做出了榜样!现实生活中不乏虽人已逝,但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等等自觉还债、自发还债的感人事迹。中学语文课本中《一碗阳春面》的故事至今令人记忆犹新,文中讲述了已故丈夫留下巨额债务撒手人寰,母子三人长年累月节衣缩食、艰苦奋斗、辛勤劳作、偿还债务的故事,让人感动得流泪,以致多年来大年三十的年夜饭,母子三人只舍得共吃一碗阳春面,经过多年的奋斗和勤俭最后终于把巨额债务还清了!两个苦命的孩子也成长为国家和社会的高级人才!这么多年过来了,这篇中学课文依然留给世人难以忘却的感动和振奋!老百姓都有这样的觉悟,作为榜样、作为表率、作为“三个代表”实践者的党政机关更应该有这样的觉悟!老百姓再有钱有势也没有党政机关有钱有势啊!怎么能纵容党政机关没有钱就可以不还债、就可以终止执行,那么党政机关不就是变成过去的土匪、强盗了!有的土匪、强盗还知道“盗亦有道”,有些债还是要还的,有些钱还是要赔的,人最起码的良知还是要有的!
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代理律师的理由是否成立?像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这类特殊的执行主体,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推动这类案件的顺利执行?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王筱磊的这份行动报告,将通过12.4法律服务动车行直接提交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没有“特殊”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在央视现场办公给说法
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论坛现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明确回答了动车行记者王筱磊报告中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明确指出: 律师说已经过了两年的申诉期,这个理由不能成立,因为两年的申诉期是指当事人对于法院的二审判决在两年内没有提出申诉,而本案当事人陶月华在二审判决后一直在申诉,因此所谓已经过了两年申诉期的说法不成立。同时,法律规定的终止执行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尤其是一个生效的判决,它生效以后法院就应该强制执行;本案中即使被执行人没有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但同样可以执行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其他的财产,如车辆,房产等。因此此案不符合终止执行的条件。
“破题执行难”论坛主持人张绍刚提问,这个案子难执行,显然和被执行人的身份特殊是有关系的,老百姓把它称作“特殊的”被执行主体。他们到底“特殊”在哪里?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主体,都是属于我们执行的对象,从这一点上不算是特殊。我们现在一直强调政府机关作为被执行人,不能视为无财产的案件。在我们依法治国这样一个背景下,政府机关包括党政部门有义务模范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同时的话,我们法院应该穷尽所有的手段查明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我们还要求作为政府机关应该在每年的财政预算当中,要拨出一笔钱,必须得有诚意拿出实际的行动,逐步来履行你的债务。最高法院领导表示得这么清楚,但直到现在,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还是把最高法院领导的话当做“耳边风”,依旧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旧继续抗拒法院执行工作,公然对抗最高人民法院!公然挑战最高人民法院!
六、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委托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威胁恐吓当事人
2010年春节前夕,在舆论压力下,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让他们的特别委托代理人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来到云南领取云南省人民检查院驳回其抗诉的法律文书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复议申请的执行裁定书,顺便于2月10日来到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找到陶月华说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要与她们和解,并提出和解方案。由于和解方案缺乏诚意、缺乏公正、缺乏公平、缺乏良知,遭到陶月华一方的拒绝!针对这样的和解方案,在场的法官也义愤填膺,当场驳诉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没有良知!
天哪,这点款项已经从1995年拖延到现在,已经十五年了,一分钱都没还过!现在还要继续拖延这么长时间,十五年前的30多万能与现在的30多万相提并论吗?放开这么多年的利息和违约金不讲,过去的三十多万的本金都不想全额照付,还要大打折扣,时间还要继续拖延那么长,谁人能忍受?陶月华一方已经被他们欺骗了很多次,不想再被欺骗,不想再被忽悠了。15年前陶月华就是因为相信党政机关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才遭遇了这样的骗局,才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噩梦!之后在与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交涉中陶月华又多次被忽悠,现在谁还敢相信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话?退一步说,即使这样的和解协议达成了,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会真的还钱吗?庄严的国家法院判决都敢于公然不执行,私下的和解协议对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来讲会有多大的约束力呢?陶月华难免又陷入另外一场遥遥无期的骗局!
看到陶月华一方拒绝和解,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特别委托代理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气势汹汹地向陶月华转达了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三点意见:一、如果你不同意按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要求达成和解,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将会采取另外的两套方案。一是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将对你们下黑手;二是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将坚决不履行判决,坚决不还你这三十多万。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将会找关系,用三百万元打你这边三十万元的官司!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已经动用公权力命令国家安全部门和公安局对你们实施了监控,你们想去上访是不可能的了!( 由于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代理人的一些原话还涉及到一些敏感因素和政治色彩,我们已对他们的部分原话做了删减。)
难以想象以上的话竟然是一个党政机关说出来的,竟然是从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口中传达的,竟然是在法院里当着法官的面说出来的!凡是听到他们这样说的人,无不义愤填膺!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样横蛮无理、无法无天的党政机关、居然还有这样横蛮无理、缺乏道义的全国人大代表!
法院生效判决作为一切社会矛盾最终的救济途径、道德的最低标准,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如果不能把持住这最后一道底线,道德的标准就会进一步降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目标将会成为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敢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管判决怎么判,可以什么也不赔与法院对抗到底!也可以想赔多少就赔多少,不把法院生效判决当回事,不把法院当回事,一副“老子天下第一、老子天下最牛”的派头,你法院必须听我的!我想怎么赔就怎么赔,甚至口出恶言威胁恐吓当事人!齐齐哈尔市委甚至有钱拿出百万奖金奖励当地官员也不想拿出区区30多万元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解救当事人出困境!他们的所言所行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难怪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被广大网友称作史上最牛的市委办公厅!史上最牛的政府老赖!黑龙江省委是否应该管一下了?(齐齐哈尔市委拿出百万奖金奖励当地官员已经被新华网、人民网等众多媒体揭露报道,引发热议和愤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不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不劝说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纠正错误,还要帮助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口出恶言、威胁当事人!这与她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格格不入!有损全国人大代表的形象!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应该摸着良心想一想:根源于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的一起十多年未能执行的案件对陶月华来讲是一个多么悲痛的噩梦………人生有几个15年?陶月华的女儿还能死能复生吗?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能赔还陶月华的女儿吗?能赔还陶月华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吗?能赔还陶月华10多年美好的时光吗?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再赔多少钱也无法弥补给陶月华老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不投资开办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政通实业公司,如果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监管好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政通实业公司,管好自己的人,不让其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还有什么理由推卸责任呢?就好比你要养只狗,那么管好你的狗、看好你的狗,别让它乱咬人,就是你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陶大妈尽管很困难,但也很“大方”。每逢看到街上有人乞讨,她都会多少伸出援手,“谁也不愿这样啊。”有一次,出去买菜的陶月华看到街上有一个残疾人趴在地上乞讨,揣着11元多钱的她就掏了10元钱给人家,“太少了也帮不上人家的忙。”结果自己就买了一块多钱的小菜就回家了。就是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相信世上好人多,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人生巨大的变故没让她倒下,如陶月华所说,她也象个一般的老人一样在生活着,抱着一种纯朴又坚定的信念,她坚持过了15年,也将这么走下去。
今年初,由云南法制报和云南法制网主办,通过广大干部群众自发投票,陶月华以较高投票率和较高的人气被评为云南省2009年度十大法制新闻人物,被媒体和很多人称作“维权斗士”、“现代版的秋菊打官司”。陶月华在获奖感言中说到:“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斗争是每个人、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在这12年漫长的维权路上,我遇到过很多困难,经历过很多心酸,但无论困难有多少、压力有多大,我始终没有失掉信心,没有放弃希望!因为我坚定不移地相信党!相信法律!相信法律公平正义的力量!相信真理的存在!相信世间自有公道!相信世上好人多!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希望陶月华大妈的这场官司,引起全社会对全国法院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对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之类的特殊主体造成的法院执行难问题以及执行难引发的民生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为建设法制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添砖添瓦、做出贡献!
希望黑龙江省委给予高度重视,抓一抓、管一管这种咄咄怪事,别让这种没有法律意识、没有法律素质、没有道德品质、缺乏党性修养的现象在黑龙江省内继续下去!
希望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体恤民情,尽快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中央电视台12频道对此案已经做了跟踪报道(要了解详细经过可登陆百度搜索法律服务动车行:破题执行难 ,或搜索视频破题执行难,即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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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21:03: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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